导读
2021年,短视频行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正本清源、守正创新,短视频制度体系和治理体系加快成熟定型,政策法规与治理融合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针对性进一步增强,生态化治理取得显著成绩,整体进入到健康有序的“稳中求进”发展新阶段。
一、短视频法治体系进一步健全
2021年,《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著作权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等多部涉短视频法律正式实施,从版权保护、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数据治理、平台治理、内容管理等多方面促进中央政策与短视频行业治理相结合,推动短视频治理规则提档升级。
《民法典》涉及个人信息保护、网络虚拟财产、肖像权、网络侵权等与互联网有关的内容,为短视频创作者和平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未成年人保护法》对短视频涉及未成年人的信息保护、内容监管、服务准入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著作权法》将更多视听形式纳入“视听作品”概念,为解决短视频等新业态的版权保护问题奠定基础;明确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授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为短视频行业建立类似音乐集体制授权模式,鼓励二次创作提供了法律依据。《数据安全法》把短视频平台对数据的处理纳入法治化轨道。《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了短视频平台在个人信息的收集、处理、使用活动应承担更多义务。此外,文化产业促进法、广播电视法、网络犯罪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加快制定或修订。2021年3月,《广播电视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了网络视听节目的广播电视属性,短视频属于类电视剧片节目,并将网上网下实行一个标准、一体管理,“未成年人专区”“劣迹艺人”“明星限薪”等写进法律,为短视频行业健康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二、短视频节目管理制度更加垂直精准
2021年,中宣部、国家网信办、广电总局等多部委出台30多个涉短视频监管规范性文件,涵盖内容管理、平台治理、从业人员、服务算法、账号管理、广告、税收、语言文字、反食品浪费等全领域各环节,短视频内容宏观管理体制和协同管理机制渐趋成熟,进入到规范发展新阶段。
第一,积极引导。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微电影短视频在舆论宣传、内容创作、产业发展、国际传播中的重要作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十四五”发展规划》明确微、短视频是主题宣传全媒体传播工程的重要节目形态,把短视频作为拓展产品开发和衍生产品市场,提升内容产业价值链的重要内容和拓宽走出去的渠道和方式。《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十四五”科技发展规划》提出探索短视频主播、数字网红、直播带货等虚拟形象在节目互动环节中的应用,研究IPTV、互联网电视大屏端短视频业务服务技术和方式。《关于加强互联网电视短视频业务管理的通知》对短视频业务进入互联网电视提出明确管理要求,扩大短视频的传播渠道和传播范围,构建“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的大屏短视频生态。广电总局还通过持续深入开展“新时代精品工程”等工作,引导正能量短视频创作传播,《习声回响》《《我的祖国》等一大批优秀微电影短视频节目成为书写时代、讴歌人民的精品力作。
第二,微短剧分类备案管理。随着微短剧的规模化发展,广电总局及时出台《关于网络影视剧中微短剧内容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就“微短剧”的定义、审核标准、审查细节、备案情况等问题作了进一步的规范和明确。把网络微短剧视同网络影视剧,按照同一标准、同一尺度来审核。对微短剧实施分类备案,“重点网络微短剧”(指符合播出平台招商主推、首页首屏播放、优先提供会员观看或投资超过100万元等几种条件之一的微短剧)项目需要经过规划和上线两次备案,影视专业人员及知名公众人物创作上传的剧情短视频视同机构创作的网络微短剧进行审核管理。“普通网络微短剧”和网民个人制作上传在3分钟以内的网络微短剧则由视频播出平台先对内容进行自审,每月汇总审核节目信息后进行备案。
第三,细化审核标准。中国网络视听协会发布新修订的《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2021)》,把党的创新理论成果转化融入到短视频内容审核具体标准中,对流量至上、畸形审美、“饭圈”乱象、追星炒星、无底线审丑和违法失德艺人等新老问题提出了更精准化地审核要求,为短视频平台一线审核人员提供了更为具体和明确的工作指引。
第四,打击侵权盗版行为。推进短视频行业版权保护和短视频创作的规范化成为行业规制建设重点。国家网信办《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明确了短视频平台对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影视切条侵权情况的管理责任。市场监管总局《互联网平台落实主体责任指南(征求意见稿)》要求互联网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有针对性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和相应治理规则,履行知识产权保护责任。《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2021)》也对短视频领域影视侵权行为和非授权二次创作说“不”。
政府、平台、行业组织、影视制作机构协同发力,重塑短视频版权新秩序。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和国家电影局相继发声,继续加大对短视频领域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整治短视频平台以及自媒体、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未经授权复制、表演、传播他人影视、音乐等作品的侵权行为。多个行业协会、影视公司、长视频平台以及艺人多次通过各种渠道发布关于保护影视版权的联合声明或倡议。短视频平台加大版权保护力度,通过购买版权内容、完善授权和结算机制、建立开放平台等方式,加强版权制度建设,完善版权投诉机制,下架侵权节目,推动短视频有序合规创作传播。长视频平台也加强对自身短视频平台版权内容的授权。短视频创作者、视听作品权利人、长短视频平台以及社会公众之间良好的利益分配机制正在加快形成,努力营造健康文明、共生共赢的版权网络环境。
三、综合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2021年,主管部门积极响应中央宣传部《关于开展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立破并举、协同联动、重拳出击,全面开展文娱领域综合治理,遏制行业不良倾向,廓清文娱领域风气,有效推动微电影短视频良好生态的构建。
第一,短视频生态化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广电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文艺节目及其人员管理的通知》,坚决抵制违法失德人员,反对唯流量论、泛娱乐化、高价片酬,抑制“娘炮”、无底线审丑等畸形审美等,对短视频内容的选题取材、角色选取、表达方式提出了基本原则和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饭圈”乱象治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娱乐明星网上信息规范相关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严格管理切实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税收管理的通知》等文件,也对文娱领域阴阳合同、偷逃税、劣迹艺人、网络游戏、“饭圈”失范、明星网络信息传播等综合施策,推动短视频规则环境和治理体系规范有序。
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积极履行主体责任,积极参与视听行业组织进行的行业规范、自律公约建设,下架劣迹艺人视频内容,加强对明星、经纪公司(工作室)、粉丝团(后援会)、娱乐类公众账号、MCN机构等账号和主体的管理,处罚、封禁一批违规视频和违规帐号,下线明星爱豆榜和明星话题榜,解散以打投、应援、集资、控评、八卦、爆料等为主题的粉丝群组,严厉打击“病媛”、蹭热点恶意营销等行为,积极回应网民监督、投诉、举报,助力管网治网长效机制建设。
第二,短视频平台信息管理主体责任压紧压实。2021年,中央和主管部门相继出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压实网站平台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的意见》《关于加强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明确网站平台信息内容管理第一责任人作用,提出网站平台履行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的工作要求;对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平台加强对本平台公众账号信息服务活动进行全面规范;建立算法安全管理机制,在算法中注入更多的主旋律、主流价值;强化娱乐明星网上信息导向管理,严格规范娱乐明星信息网上呈现;坚决遏阻庸俗暴戾网络语言传播;禁止制作、发布、传播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浪费食品的节目或者音视频信息等,引导和推动短视频平台准确把握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完善内容管理规则,健全内容审核机制,严防违法信息和不良信息生产传播,确保信息内容安全。
第三,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2021年,国务院反垄断委员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对包括短视频平台在内的平台竞争与并购设置了“红绿灯”。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互联网平台分类分级指南(征求意见稿)》,对互联网平台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抖音、快手等头部短视频平台被划入超级平台和社交娱乐类平台中的短视频类。国家网信办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明确短视频类属于无须个人信息即可使用基本功能的服务,短视频平台不得收集个人信息。国家发改委《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版)》明确短视频平台应当依照相关规定取得主管部门颁发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或履行备案手续等。工信部启动互联网行业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恶意屏蔽网址链接和干扰其他企业产品或服务运行等问题。截至2021年年底,腾讯体系微信私聊可访问外部链接,视频平台与社交平台、电商平台、搜索平台之间互联互通加速。这些政策,进一步明确了短视频的功能定位和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划清了短视频产业运营边界,推动短视频平台自觉对标对表相关管理政策,也为短视频平台和短视频创作者带来新流量、新的变现渠道,促进公平有序竞争环境的形成。
(作者单位: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展研究中心)
监 制:杨明品
轮值主编:陈 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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